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章 兵役登记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章 兵役登记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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