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八条 海事管理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内河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落实。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