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促进军人保险事业的发展,为军人保险提供财政拨款和政策支持。 法律 发布日期:2012-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