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二章 军人地位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二章 军人地位 第十九条 国家为军人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军人因执行任务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国家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为军人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军人因执行任务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国家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为军人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