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二章 军人地位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二章 军人地位 第十二条 军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武装力量基本成员,必须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听党指挥,坚决服从命令,认真履行巩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职责使命。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