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五章 抚恤优待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五章 抚恤优待 第四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抚恤优待对象享受公民普惠待遇,同时享受相应的抚恤优待待遇。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