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五章 抚恤优待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五章 抚恤优待 第四十五条 国家和社会尊重军人、军人家庭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的奉献和牺牲,优待军人、军人家属,抚恤优待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
国家建立抚恤优待保障体系,合理确定抚恤优待标准,逐步提高抚恤优待水平。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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