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军品贸易公司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军品贸易公司 第七条 本条例所称军品贸易公司,是指依法取得军品出口经营权,并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军品出口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2-10-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