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条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2-10-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