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军品贸易公司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军品贸易公司 第十条 军品贸易公司应当信守合同,保证商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2-10-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