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军品贸易公司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军品贸易公司 第十二条 军品贸易公司可以委托经批准的军品出口运输企业,办理军品出口运输及相关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2-10-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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