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农场、林场、牧场、渔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4-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