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八十九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机构、人员、财务上彻底分离。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