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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