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