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