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