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第三章 仲裁 · 第四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第三章 仲裁 第四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四条 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除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外,仲裁庭应当终止仲裁。
法律 发布日期:2009-06-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