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对于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