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第二章 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 · 第三节 军品出口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第二章 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 第三节 军品出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军品出口经营者应当委托经批准的军品出口运输企业办理军品出口运输及相关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家军品出口管制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