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从事出口管制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