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九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出境,是指由中国内地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由中国内地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由中国大陆前往台湾地区。
入境,是指由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进入中国内地,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入中国内地,由台湾地区进入中国大陆。
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法律 发布日期:2012-06-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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