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第二章 人员的检查和管理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第二章 人员的检查和管理 第九条 对交通运输工具的随行服务员工出境、入境的边防检查、管理,适用本条例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或者地区订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5-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