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工作由公安部主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5-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