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开放的港口、航空港、车站和边境通道等口岸设立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站(以下简称边防检查站)。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5-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