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法律 发布日期:1979-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