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 第二章 犯罪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 发布日期:1979-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