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