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法律 发布日期:1979-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