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8-09-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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