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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