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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