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七条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