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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