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发给医师资格证书。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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