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 (2026年8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 法律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