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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