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