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二章 倾销与损害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二章 倾销与损害 第十二条 同类产品,是指与倾销进口产品相同的产品;没有相同产品的,以与倾销进口产品的特性最相似的产品为同类产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