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将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或者对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决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法律 发布日期:2022-06-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