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六章 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六章 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提出改进措施。 法律 发布日期:2022-06-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