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第八条 采取反制措施所依据的情形发生变化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暂停、变更或者取消有关反制措施。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