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第十条 国家设立反外国制裁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确定和实施有关反制措施。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