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第十一条 我国境内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采取的反制措施。对违反前款规定的组织和个人,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限制或者禁止其从事相关活动。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