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恐怖活动嫌疑人员违反公安机关责令其遵守的约束措施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