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六章 应对处置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六章 应对处置 第六十五条 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给予恐怖事件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适当的救助,并向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卫生、医疗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为恐怖事件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提供心理、医疗等方面的援助。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