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有本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