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不按照公安机关的决定如实报告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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