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对有组织犯罪的罪犯,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从业禁止的规定,禁止其从事相关职业,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