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坚持与反腐败相结合,坚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惩防并举、标本兼治。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